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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淄博高新区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3年05月25日讯: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决定开展高新区高层次人才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2023年应届毕业及在择业期(2021年、202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要求。
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招聘专业的认定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3年6月3日及以前取得。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生,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2021年、2022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6、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8、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专业
招聘岗位要求门类、一级学科的,相应门类、一级学科下所有专业毕业生均可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暂按就业推荐表或相关材料上注明的专业进行审核。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的,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
(三)其他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为2023年6月3日。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可应聘1个岗位。
报名网址:淄博高新区人才数字大脑网站(http://zbgxqrcszdn.cn/)“通知公告”专栏。
报名时间:2023年6月3日09:00-6月5日16:00。
审核时间:2023年6月3日09:00-6月6日16:00。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10—75k),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报名系统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查看网站报名入口处的说明和报名系统登录界面右上角常见问题解答。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6月6日14:00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3、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4、网上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通过初审应聘人员,除经认定符合免面试考务费条件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及残疾人应聘的,可免面试考务费。符合免面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报名截止前(2023年6月5日16:00前)将免面试考务费有关材料照片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gxqzzrsbrsk@zb.shandong.cn,并拨打0533-3586123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免面试考务费认定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回复,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减免提交材料:(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应聘人员为残疾人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2)本人身份证。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减免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5、取消、核减计划:报名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1:3)的岗位,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核减计划情况在淄博高新区人才数字大脑网站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初审通过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二)初试
根据岗位报考人数,其中应聘人数过多的,可视情况采取增加一轮初试的方式,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具体要求以初试公告为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初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初试情况确定。
(三)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选派专人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所须提交主要材料的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评。面试执行回避制度,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加试确定排名顺序,加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五)考察、体检
1、人员范围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不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具体人员名单和考察体检要求在淄博高新区人才数字大脑网站公布。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的同时须进行资格审查,即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决定。
3、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要求重新体检。
(六)公示、聘用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招聘单位将聘用人员材料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各项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情况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0533-3586123
监督电话:
淄博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533-3583832
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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