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十堰丹江口市招聘政务讲解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3年06月12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等相关文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务讲解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政务讲解员

招聘人数:共计10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5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要求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男性身高不低于170㎝。

5、普通话标准,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普通话等级证书均应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丹江口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注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注册报名的各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证件、资料、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在丹江口市人事考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rcdj.rzv5.com/完成。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确认。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16日17∶30.

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17日17∶30.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18日17∶3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者需及时在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时缴费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1),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4、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是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工作需要设置的,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即使报名参加考试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面试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请打印诚信承诺书等相关资料(建议至少打印2份),并妥善保存以备资格复审使用。

三、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满分共100分。主要测试与政务讲解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包括基本政治理论、文字理解与表达、基础知识、应用写作等。

2、笔试时间、地点:

拟定于2023年7月在丹江口市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3、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招聘人数达到1:5以上方可开考,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根据情况核减招聘岗位或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现场礼仪展示等方面的内容。采取专业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1、入围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依据招聘计划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应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在丹江口水都网站(http://www.hbdjk.com/)发布。

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至少在面试开考前5天发布,面试公告在丹江口水都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如出现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丹江口水都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本次公开招聘政务讲解员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使用紧缺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公示期满后,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选派到有关单位使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岗位需要,经研究同意后可递补聘用人选。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通过水都网、丹江口市人事考试公开招聘平台公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2、本公告由丹江口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9-5239200、5213039

附件:《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7日

相关招聘

2024年十堰丹江口市国药汉江医院招聘公告

国药汉江医院位于中国水都南水北调源头丹江口市,是1958年随着当时举世瞩目的丹江口水利枢纽工程的兴建而成立的国有公立二级甲等医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诊急救为一

  • 查看本文

  • 2024年十堰丹江口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6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5号)、《关于进一步做

  • 查看本文

  • 2023年十堰丹江口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3年11月10日讯:为持续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高素质人才支撑引领作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 查看本文

  • 2023年十堰丹江口市人民艺术剧院招聘演职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3年12月28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

  • 查看本文

  • 2023年十堰丹江口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3年11月10日讯:为持续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高素质人才支撑引领作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 查看本文

  • 查看本文更多推荐:〖 丹江口 十堰 湖北

    地区推荐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侵权投诉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苏ICP备16007902号-94 |   苏公网安备32081202000169号
    淮安守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