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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普洱澜沧县融媒体中心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3年07月19日讯:为加强澜沧县融媒体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37号)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澜沧县融媒体中心计划招聘紧缺急需人才1名,为确保2023年度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严控编制、计划进人的原则。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和专业要求
(一)招聘人数。1名专业技术人员(播音主持)。
(二)专业要求。新闻传播学类(传播学、新闻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汉语言文学),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相同相近专业。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届(2021年、2022年、2023年)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2.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热爱所报考的事业单位。
5.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2023年5月1日前已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不含因提升学历层次就学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
3.2023年5月1日及以前被普洱市各级事业单位通过公开招聘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4.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在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浪费考录资源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历年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时限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结合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双向选择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签订协议、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紧缺人才招聘公告通过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发布网站分别为澜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澜沧信息网(http://www.pelcxxw.cn/)。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邮箱报名:报考人员将相关信息及简历发送到澜沧县融媒体中心邮箱(lcxrmtzx@126.com)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
地点:澜沧县融媒体中心(勐朗镇水库东路九四大院)
由澜沧县融媒体中心安排专人收取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本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原件)。
3.报名咨询电话:0879-7222338
4.报名材料:
(1)所有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表(附件:2023年澜沧县融媒体中心紧缺急需人才招聘报名表),同时需提交近期免冠小一寸正规照片2张,身份证等相关材料。2021年、2022年毕业生按岗位要求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
(3)2023年的毕业生,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报名所需相关证件的须出具学校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即聘用报批前),需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如毕业后应聘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
(4)邮箱报名的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简历。因填写的信息、提供的简历有误或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报名时间:自2023年7月24日8:00起至2023年8月4日17:30止。
6.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审核组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即根据公告岗位条件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网络邮箱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的审核,报名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终止或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聘岗位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递减招聘岗位数量、裁减职位或者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三)笔试
1.考试时间
2023年8月8日(星期二)
上午9:00-11:00
时长:90分钟。
2.考试地点
勐朗镇水库东路九四大院,澜沧县融媒体中心二楼会议室设笔试考场。
3.考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题本的组织命制工作,在笔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和监督部门监督下,按照保密部门规定和优质原则,选择政治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出题经验的人员或专门机构承担等方式,准备笔试题本,提供笔试使用。
(1)笔试内容为《传播学》《新闻学》《播音与主持》等相同相近专业的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面试。在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紧缺人才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身份证。签订《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1.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
2.因联系不到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做签名情况记录。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澜沧县融媒体中心通知。
(五)面试
1.面试对象
经笔试合格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澜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澜沧信息网(http://www.pelcxxw.cn/)公告。
2.面试方式
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
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
上午9:00-11:00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
4.面试地点
勐朗镇水库东路九四大院,澜沧县融媒体中心二楼会议室设面试考场。
5.面试设置
面试考点设考点办公室、考生候考室、面试考场。
面试考场设主考官席、考官席、计时计分席、监督席、考生席。
面试考官设1个考官组,完成播音主持岗位1人招聘面试工作。
每个考官组7人(其中:主考官1人、其他考官6人),面试考场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主考官为面试考官小组组长,安排监督人员2名,计时计分人员2人,引导人员1人。
面试考官从澜沧县考官库抽取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面试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必须保密;抽调参加面试考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考官人数应实行差额抽签。
面试监督人员从人大、政协等部门邀请。
面试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安排在考点办公室、考生候考室、试卷保管、医务、安保等工作。
面试考生根据抽签顺序准备进入面试。
6.面试内容
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有关部门监督下,按照保密部门规定和优质原则,选择政治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出题经验的人员命题组卷,准备面试题目,提供面试使用。
在启用前,按照保密部门的规定妥善保管,面试结束后,考点办公室统一收回保管,不准翻印,不得私自摘抄留存。
面试的重点是考核考生的能力素质、形象气质、普通话水平等方面,主要围绕专业素养、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应变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评。考官从内容维度和过程维度两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察评价,内容维度是考生认识分析问题的广度和深度,是实质内容和核心要素,过程维度是考生在测试过程中的行为表现。
7.面试流程
(1)面试准备
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计时计分人员、引导人员、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准时就位到岗,做好面试准备工作。
面试考生于面试当日8:30之前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等,通过安全检查等手续准时进入到候考室,工作人员认真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原件等相关信息,宣布应试纪律要求,组织考生抽签,做好面试准备工作。
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应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背包和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携带进入面试考场,应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领取,领取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室,在候考室等候面试期间不得吵闹喧哗,不得吸烟,不得擅自离开或随意出入候考室。
考生抽签结束后,等候引导员按抽签顺序引导进场面试。
(2)考场面试
面试时间到,主考官通知引导员引导考生进场面试,每个考场每次引导1名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操作方法如下:
第一步:主考官先完成回避程序。
第二步:主考官安排工作人员向考生发放相关资料工具等。
第三步: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
①自我介绍。限面试考生胸牌号、报考动机、岗位认知、个人特长、兴趣爱好、职业道德以及报考本岗位就读的毕业院校、学历学位、专业知识、播音主持经历方面的优势等相关内容。时间3分钟。
②出镜播音。根据提供题目完成新闻播报一篇。时间5分钟。
③模拟主持。根据提供题目完成主持一段完整的节目(面试前每位考生给10分钟准备时间)。时间7分钟。
面试开始前,如果考生对面试程序还有不理解的,可以提问,面试开始后,不得再提问。
本场面试提前结束或时间到,主考官宣布:本场面试结束,请考生退场。
面试提前结束界定为:考生主动提出面试提前结束;还有剩余时间但考生已不发言,如主考官认为有必要可提示“如考生还需要发言请继续发言”时考生仍不发言。
面试提前结束,主考官可安排下一场(轮)面试提前开始。
(1)考官打分。从考生进入考场到离开考场的整个过程中,考官必须集中精力,仔细观察,高度关注每位考生的面试表现,并做好记录,以便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精准科学、迅速准确地给每位考生打分,考官打分为最终结果,不得更改。
(2)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权重除以10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等信息,成绩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当天公布。
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后,此次紧缺急需人才招聘考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等信息将及时地在澜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澜沧信息网(http://www.pelcxxw.cn/)进行公告。
(3)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分数由高到低按1:1比例进入招聘后续环节;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考生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作为体检、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8.有关事项
(1)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进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等面试场所,必须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和文字资料等物品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领取,领取后不得再进入面试场所,面试场所内不得吸烟,不得吵闹喧哗,不得擅自离开或随意出入,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理。
候考室外无关人员不得联系候考室,非候考室工作人员和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内信息不得泄露到候考室外。
(2)面试顺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考官将按规定酌情扣分。
(3)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人员界定为:当天上午或者下午,如已有面试考生被引导出候考室,此时仍未到达侯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予以处理。
(4)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计时计分人员、引导人员之间以及与考生之间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规定回避关系的,考场内构成回避关系的非考生人员必须回避。
(5)严格保密制度,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不得泄露面试内容、评分标准、个人信息等有关内容,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试题和草稿纸等资料。
(6)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在面试过程中必须讲普通话。
(7)面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邀请人大、政协等部门监督,同时也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8)考生参加面试穿着打扮得体大方,整洁干净不邋遢即可,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应尽量减轻经济负担。
(六)签订协议
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招聘人数与拟聘人数1:1择优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规定签订协议(含补充协议)。就业协议书(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医院为县第一人民医院。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在接到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安排报考者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操作手册》中要求当场复检的项目,必须在当日完成复检,当场复检在初检医院完成。除当场复检项目外的复检,应更换体检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复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澜沧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建立拟聘人员入职信息核查机制,招聘单位建立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机制,对考察对象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核对象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被考察人员需提供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否则考察不予通过;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为不合格:
1.不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在政治立场问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等方面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或不符合特殊招聘对象及条件的。
4.影响正常工作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九)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建立拟聘人员入职查询机制,招聘单位建立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机制,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澜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澜沧信息网(http://www.pelcxxw.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招聘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或因考生放弃聘用的,则该岗位不再递补。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的由县融媒体中心报请县委组织部办理聘用手续。
五、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文件规定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及履职回避情形的,按规定进行回避。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澜沧县融媒体中心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请各位报名人员认真对待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和到澜沧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一事,审慎报名,参与资格复审但未参加后续招聘环节、签订协议后放弃、未按规定到聘用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记入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紧缺急需人才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工资执行普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
(二)紧缺急需人才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2个月),5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申请调动。
七、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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