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德州市平原县中等职业专业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3年07月24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平原县中等职业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人(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5.已在平原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9日9:00-8月1日16:00

采取邮箱报名的形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应聘人员登录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和体育局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www.zgpingyuan.gov.cn/n30673473/n33430240/index.html)下载《平原县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填写完成本人签字后扫描成PDF格式,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一并打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pyzzrsk@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代码,例:01+姓名+联系电话。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7月29日11:00-8月2日16:00

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7月29日11:00-8月3日16:00

应聘人员报名后请及时关注报名邮箱,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邮箱回复的操作流程进行面试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未改报的,予以退费。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70元/人。

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采用“说课+答辩”的方式;体育、音乐岗位采用“说课+专业技能展示”的方式,计算机应用、建筑专业课教师岗位采用“说课”的方式,财务会计岗位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

面试结束后,成绩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和体育局公告公示栏)公布。各岗位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若进入笔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重分者,一并进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笔试人员。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

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平原县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个人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

2、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学校招聘领导小组选派专人对进入笔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五、笔试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教师岗位分学科命题,内容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的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等。

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100分制。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六、总成绩汇总公示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总分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和体育局公告公示栏)公布。

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七、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经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备案制管理岗位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实行备案管理,在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管理使用等方面,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九、纪律监督

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十、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后续工作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将在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和体育局公告公示栏)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联系方式:郭老师18253477799

附件1:2023年平原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个人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2023年平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平原县职业中等职业专业学校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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