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赣州市市直中学第二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3年08月02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求和事业发展需要,赣州市市直中学拟通过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高层次人才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严格考核,宁缺毋滥、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设置11个岗位,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高层次人才16名。其中,赣州市第一中学设置4个岗位,招聘高层次人才7名;赣州市第三中学设置7个岗位,招聘高层次人才9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热爱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具体详见附件1)。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标准。

(二)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详见《赣州市市直中学2023年第二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2.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版,附件2)的规定为准。

(1)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及代码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专业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及代码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

(2)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3.各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年龄(周岁)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7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注:8月1日为公告发布之日)。

4.2023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对应学科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及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定向师范生等各类项目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9日24:00止(以邮箱收到报名资料时间为准)。

2.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将《赣州市市直中学2023年第二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以“应聘学校+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各招聘学校指定邮箱(各招聘学校邮箱地址和联系方式附后),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学校+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并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必填)。

3.注意事项:

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多个学校或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②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聘)用资格。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岗位资格条件以公告公布内容为准,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对照岗位条件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报考。考生报名时如对岗位条件有疑问,网上报名前可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附后)。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资格的及未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1.时间:8月10-12日9:00-12:00,14:30-17:30

2.地点:赣州市第三中学青年路校区(章贡区青年路30号)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手写签字的《赣州市市直中学2023年第二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原件;(委托他人资格审查的,须提供报考人员本人手写签字和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限应在2023年8月31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需要学位的还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23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②权威机构翻译的专业课程及成绩单翻译件,以上两者缺一不可。)

(5)对应学科对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6)与招聘学科一致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还需提供报名截止日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同意辞职(解除聘用合同)的批复文件等材料(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适时向所在单位通报);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自行解除劳动关系。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赣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后续所有公示公告事项均在该官网发布。

(三)面试考核

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教师岗

面试考核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每位考生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主要考查考生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及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仪表举止和专业素养。试讲使用教材为现行赣州市市直中学高中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教材(详见附件4),具体内容由本岗位抽签号1号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面试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满分为100分。

2.书法教师岗

书法教师岗位面试考核采用“现场书法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书法技能和素养,根据命题要求现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毛笔临摹和书法创作作品各一幅,具体内容:毛笔临摹内容在颜真卿、欧阳询、赵孟頫等书法名家作品中现场抽签决定,书法创作内容在现行赣州市市直中学高中《语文》教材中现场抽签决定。纸张由学校提供,其他工具材料考生自带。面试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记分,满分100分,毛笔临摹和书法创作各占50分,时间不超过90分钟。

各招聘学校按照岗位计划,在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则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员,并在赣州市人社局、赣州市教育网官网进行公告。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如在不同面试考场面试,该岗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按修正系数计算后的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本面试考场得分×同一职位各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同一职位本面试考场所有考生平均分。(计算时去除畸低分50分及以下,畸高分90分及以上,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五)考察

主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者不予聘用。考察一般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所产成的缺额,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计划,从面试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官网公示7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等手续。

(七)聘用

确定为聘用对象后,须积极主动办理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必须自行办理有关合同解除手续;市人社局开出商调函后,聘用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调出(辞职)手续,逾期不能调出(辞职)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将取消聘用。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将取消聘用。

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5周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5年内不得参加外单位考试、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脱离现岗位,学校不提供任何证明,若私自参加考试被外单位录取,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予调离档案。

五、其他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督举报电话

1.赣州市第一中学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厚德路45号

邮箱:ganzhouyizhong@163.com

联系方式:0797-8111176(党政办)、13970111499(刘老师)、13970791335(谢老师)

2.赣州市第三中学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青年路30号

邮箱:sz8225322@126.com

联系方式:0797-8225322(党政办)、15970791987(易老师)、15970071929(邓老师)

3.监督举报电话

0797—8991490(赣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0797—8992189(赣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七、本公告由赣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赣州市市直中学2023年第二次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2.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3.报名登记表

4.试讲使用教材目录

赣州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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