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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黔东南州镇远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0年05月16日讯:为进一步创新引才方式,提升引才效果,为我县大数据、大健康、大扶贫等重点产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决定组织相关事业单位开展人才引进工作,为做好引才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引才工作由县组织、编制、人社、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002年5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技师层次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高级技师层次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4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69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年龄时间计算参照本条);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参加2020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9.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10.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引才活动按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研究审定、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镇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ygov.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请考生通过拟报考职位对应网站关注引才有关信息。
本次引才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镇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ygov.gov.cn/)”。报考者应密切关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ygov.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19日9:00至5月31日17:00;
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相关资料(扫描件)压缩后以“姓名+招考职位”的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招聘单位报名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报名相关资料含:《镇远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吸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镇远县2020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签字并按手印)、《镇远县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统计花名册》、学历、学位、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身份证件、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寸)电子版、专业业绩等。
对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部分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岗位,按照该文件执行。
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评审。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评审阶段。报考者通过邮件发送报名材料后,资格初审人员将在72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过邮件方式反馈给报考者,如报考者提交报名邮件成功后超过72小时未收到初审结果,请(见附件4)致电联系审核人员询问审核情况。若因材料不全等原因暂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按照初审人员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须在面试前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至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855-5721026)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考者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到镇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ygov.gov.cn/)“通知公告栏”查阅相关信息。因报考者错填联系方式、关闭电话、更改号码、及未及时接听等导致无法联系或未阅公告等,未参加评审及后续环节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专家评审
评审采取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简称“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对参加评审人员提供的主要业绩(成果、专利、论文、奖励)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审查,考察其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才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先进行专业测试,再按1:3比例进行面试(面谈),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进入的,同时确定为面试(面谈)对象。评审面试问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引才岗位专业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同时参加专业测试、面试(面谈)的,其考试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专业测试、面试(面谈)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面谈)成绩×60%)达60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直接参与面试(面谈)的报考者,其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研究审定
本次引才面试工作结束后,县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拟引进人选有关情况,提交本次引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审定的拟引进人选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引才协议。
协议签订后,无正当理由且拒不参加后续环节或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除履行违约责任外,还将列为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中有关体检的规定和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有关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进行,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国外学历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认证书)。
(六)聘用审批
经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应指定网站(见附件4)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对评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的规定,参加评审对象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四)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防止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本次引才工作结束后,职位空缺的岗位可滚动到下一轮引才计划继续使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八、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县组织人社部门协商后,报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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