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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面向2024届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3年11月18日讯:根据临安区教育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决定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共127人,其中普高23人、职高6人、初中38人、小学57人、特殊教育3人。各招聘学校、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专业要求、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国(境)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含2022年11月至材料审核前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2.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等奖项或荣誉称号;
(2)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
(3)省属重点建设师范大学、省属重点建设专业艺术类院校综合(专业)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70%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专业综合(专业)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40%的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条件:18至35周岁(1987年11月20日至2005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
5.户籍条件:不限;
6.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要求:
(1)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应届毕业研究生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5年7月31日前,下同)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普高、职高和初中岗位的学科要求按所呈报的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对应的学科,两者要一致;小学岗位的学科可以按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符合其中之一。报名时无教师资格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暂缓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以所呈报的学历专业为准。
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三)注意事项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3.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一)报名
1.网络报名、信息初审
考生注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上午9时—12月8日中午12时。
信息初审时间(含初审未通过改报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上午9时—12月8日17时。
报名系统链接:http://125.124.24.208:8082
考生首次进入系统,需先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点击“注册”按钮(下次可直接点击“登录”进入系统),进入系统后签署考生同意报考承诺书,上传本人证件照后进入“我的报考信息”页面,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后选择报考岗位。
各招聘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无法修改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登录系统修改信息。
2.材料审核
通过信息初审的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提交附件2中规定的材料。提交的材料均要求为原件照片、视频,各招聘学校将进行审核。
材料审核时间:2023年11月20日上午9时—12月9日17时。
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审核期间内登录系统重新提交材料,已经通过的不能修改材料。
注意事项:考生在注册报名、资格审核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与原件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结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或修改信息的视作放弃本次应聘。
(二)考核
考核采取综合考核方式,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先由招聘学校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料进行初选,通过报名量化考评、视频遴选等方式,按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3的岗位,视情形决定是否核减或核销招聘岗位。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考核包括专业结构化面试和模拟上课等方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职高技能类等岗位需进行技能测试)。
(三)签约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面试考核成绩相同时,以量化考评、视频遴选等考核表现靠前者优先。就业协议书签订的时间由招聘学校另行通知,签订后原则上不予解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作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签约后无故放弃的考生,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学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执行并具体实施。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学习)实绩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用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审核人事档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
入围考察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公示前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由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从本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临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人事信息板块(http://www.linan.gov.cn/n)、临安教育网(http://www.linan.gov.cn/jyj)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所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在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有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资格的,未能如期取得的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聘用人员,在聘用后1年内未能取得的则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人才政策根据区有关文件执行。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4.根据《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有关规定,本次考试中涉及下列行为的: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纸),或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抄袭、协助抄袭的;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的;使用禁止自带的通信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让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利用通信工具、电子用品或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的;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伪造、涂改证件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的;其他情况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5.本公告由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
咨询电话:
各招聘学校(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区教育局:0571-63805979、63721938(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监督电话:0571-61061201(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附件:1.2024年杭州市临安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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