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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忻州市五寨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0人)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9年11月01日讯: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为28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有28个,招聘名额50名,其中全额事业单位招聘45名,差额事业单位招聘5名。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五寨县2019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31日至2001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6、户籍要求:五寨县户籍(户口迁入时间截止2019年10月31日),因上学原因迁出而未迁回五寨县户籍、服务五寨县的基层项目人员,视为五寨户籍。
7、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到2019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二、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由五寨县人民政府网、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统一发布。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rsj.sxxz.gov.cn/rsks)。
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8:00至2019年11月14日24:00。第二阶段为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8:00至2019年12月2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服务基层项目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至2019年11月15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其他岗位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至2019年12月3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也不得报考其它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
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1:3以上方可开考,对个别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要求层次较高的,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报核准实施方案的部门批准,方可降低开考比例。
第一阶段“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名额3:1,将空余的招聘岗位或名额划归(增设)为原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相同的其他(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划归(增设)的岗位和名额情况,在五寨县人民政府网和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公告后,开始第二阶段报名,第二阶段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名额3:1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或名额,核减、取消招聘岗位名额情况,开考前在五寨县人民政府网和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公告。
报考者所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和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350-3303270、0350-3022139。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第一阶段于2019年11月15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第二阶段于2019年12月3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于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3日登录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rsj.sxxz.gov.cn/rsks),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阶段于2019年11月15日12:00,第二阶段于2019年12月3日12:00到五寨县人社局办公室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成绩查询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50%,职业能力测试占50%。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于面试当日在五寨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考生须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考察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五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五寨县人社局以正式文件批复,办理聘用手续,三年1个聘期,服务期5年,服务期内不得借调、调动。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三、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法规,严明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二)考试机构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格执行政策、照章办事。要加强保密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考试中各个环节的工作,建立健全招聘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安全。(三)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肃考试工作纪律,严格按操作规定办事,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按照有关规定,从事招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可能影响招聘结果的工作。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50-4332106五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350-8691024五寨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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