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五指山市招聘五指山市中医医院员额人员公告(第1号)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3年12月13日讯:为充实五指山市中医医院人才队伍,解决卫生专业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要求和《中共五指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五指山市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五编〔2022〕7号)、《中共五指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下达市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的批复》(五编〔2023〕24号)精神,结合五指山市中医医院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五指山市中医医院员额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五指山市中医医院隶属五指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副科级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员额人员4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和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告时间

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7日(7天)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上午09:00至2023年12月27日中午12:00(10天)

(二)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025

(三)考生登录报考系统填写信息并报名,资格初审需提交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超过2MB):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5、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6、在编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应聘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报考岗位要求提交的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8、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

9、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书面证明(加盖公章);

10、岗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需标明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

应聘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12月27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3年12月27日17时准时关闭,2023年12月27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3年12月27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者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等门户网站公布。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对伪造、涂改(变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报名审核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认。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报考人数开考比例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考试

本次招聘为公开招聘,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由招聘工作专班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综合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报考同类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考试作弊者取消笔试成绩。

2、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面试前须按要求向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4、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5、考生本人关于无犯罪记录和无违规违纪的书面承诺;

6、报考岗位要求提交的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7、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应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诚信承诺书;

9、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书面证明(加盖公章);

10、岗位有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需标明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考生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因以上情形出现的岗位空缺,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答辩、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末位人选笔试成绩同分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人员名单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公布。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或超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将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四)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为考试综合成绩,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分数高者排名靠前;进入体检或考察人选笔试和面试分数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名。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综合成绩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体检结果,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五指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由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招聘工作专班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前往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广泛听取意见。考察对象须向考察小组提供学历档案、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无违法犯罪承诺书、准考证、报名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因不符合下列聘用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名。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专班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岗位情况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空缺的名额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间,对反映影响聘用情况进行核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维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逾期举报不再受理。

九、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由市卫生健康委提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五指山市中医医院员额人员,在五指山市的最低服务年限需满5年(含试用期、不含录用后规培时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员额人员管理,员额人员在公开招聘、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解除聘用等方面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员额人员参照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列管理。

十一、有关问题说明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工作专班无关。

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相关公告为准。

十二、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各项纪律规定。接受市纪委监委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在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咨询:0898-86638215,五指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五)监督举报电话:0898-86622031,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55313、66502026

报名期间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8:3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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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五指山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五指山市中医医院员额人员岗位表

附件2五指山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五指山市中医医院员额人员报名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4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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