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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省南陵中学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4年01月10日讯:为深入推进教育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南陵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紫云英人才计划”加快推进芜湖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试行)》《关于实施“筑梦春谷”人才发展计划的意见(试行)》《南陵县“春谷杏坛”教育人才引育实施办法》《南陵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南陵中学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组织
本次引进工作由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陵县教育局和安徽省南陵中学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三、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计划为事业编制教师11人,分11个岗位(见附件1)
四、引进条件
引进对象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不含定向、委培及独立学院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且须为全日制本科学士;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本科学士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8年1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1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及以后出生);
6.具备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取得高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芜湖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受理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组织笔试、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相关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和南陵先锋网(http://nl.whxf.gov.cn/)发布2024年安徽省南陵中学公开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二)受理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21日,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邮箱地址:nlxjyjrsg202110@163.com。
2.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材料。压缩包名称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材料发送后,若报名截止日期前未收到邮件回复“收到”二字,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报名期间报名点咨询电话:0553-6823764、0553-6839002。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电子稿及有个人签字的扫描件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章)。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其中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提供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相应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2024届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学生证、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已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暂未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应书面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取得(两年内未取得规定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提供本人签字的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4.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络的,视为放弃。
(三)资格初审
南陵县教育局和安徽省南陵中学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通知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和南陵先锋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按照资格复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若报考某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大于10:1,则该岗位先组织笔试再组织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带入专业测试环节;若报考某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等于10:1,则该岗位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专业测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或《专业测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和未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和南陵先锋网公布。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环节。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10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考查相应岗位的高中学科知识。
3.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数,按10:1比例确定各岗位拟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拟进入专业测试人员。设定笔试成绩6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和南陵先锋网公布。
(六)专业测试
1.时间和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2.专业测试形式。采用无生上课和考官视情提问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专业测试相关要求。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进入专业测试考场。专业测试时,考生只准报告抽签序号,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否则视为作弊,取消专业测试资格。考生必须遵守考点纪律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扰乱测试秩序,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备考和测试。考生在候考室抽签后按顺序到撰写室根据命题撰写教学设计,准备时间为1小时。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专业测试室进行专业测试(英语学科要用英语上课)。无生上课15分钟,考官视情提问5分钟。考生个人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5.成绩统计和公布。在成绩统计中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和南陵先锋网公布专业测试成绩。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统一组织体检及考察。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和南陵先锋网上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再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在办理审批聘用手续之前,由引进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的报考人员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等材料的2024年毕业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引进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承诺自聘用之日起2年内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两年内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解除聘用关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用人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自签订事业单位合同之日起,引进人才服务期限最低不少于五年。
六、政策待遇
(一)符合我县人才认定资格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引进政策待遇(以引进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时的人才引进政策为准)。
(二)人才引进过程不向引进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凡是非南陵县户籍或非南陵县生源,来南陵参加专业测试的引进人员,分别给予交通等费用补贴。补贴标准:县外100元、市外400元、省外800元。
七、其他说明
相关引进工作的时间、地点等安排如有变动,以最后变更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和南陵先锋网,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八、工作纪律
此次引进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引进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引进方案给引进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引进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53-6839002,0553-6839687
监督电话:0553-6839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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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陵县教育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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