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荆州洪湖市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4年02月05日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优秀人才重点服务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持续开展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全国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含应往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为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位学校硕士研究生)。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洪湖市2024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荆州市内(含县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方式。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择优考察等形式确定。
(二)主要程序
1.发布公告。在荆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jzrsks.cn)、洪湖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onghu.gov.cn)、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查询。网上报名之后的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荆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jzrsks.cn)、洪湖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onghu.gov.cn)发布为准。
2.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4年2月19日9:00起,截止2024年3月11日17:00。本次考试实行网上同步资格初审,请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考生可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月11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用人单位电话咨询(电话号码详见《岗位计划表》)。
3.资格复审。时间为3月22日至3月24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资格复审地点在市人社局(洪湖市文泉东路53号)9楼会议室。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下列材料:(1)《报名登记表》原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本年度可正常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已签订劳动合同或荆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资料不全、不合规范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员可于3月29日9:00后登陆荆州人事考试网、洪湖市人民政府网查询资格复审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4.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根据报名情况,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本次招录不限制开考比例,面试实行80分的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聘用。具体面试方案、时间、地点以荆州人事考试网、洪湖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为准。
同一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超过1:15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以综合运用能力测试为主,设置笔试最低合格线,最低合格线另行划定。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5.体检。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体检程序,且不占用考察人选名额。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市财政负担。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参加体检者,依据该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根据考生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突出德才素质,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征信、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情况,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考察中发现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并参照体检环节递补方式进行递补。博士单独考察。考察方案另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公示和聘用。对考察合格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以聘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各用人单位分别按程序为引进人才签订用人协议和办理相关手续。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硕士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2024年12月31日前),否则不予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8.关于调剂。在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及聘用等环节,可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招聘岗位考生人数过少、过多时,在同类型岗位、同一或相近专业考生间进行调剂,调剂采取协商办法进行。
四、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为事业编制,统一配置到市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由市委人才办统一管理。市委人才办根据全市各地各单位人才专业需求情况统一调配使用。
(二)引进人才在我市最低服务期为3年,需与市委人才办、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年限协议。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不得私自调动或变换单位。服务期内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进行跟踪管理和培养,对表现突出和优秀的,可以按干部提拔任用规定程序,优先提拔使用。
(三)在服务期内,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博士研究生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每年2万)安家补助及每年3.6万元人才补贴;硕士研究生由市财政每年给予1.2万元人才补贴。在此基础上,调配到乡镇(新滩、府场、曹市)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由用人单位给与2000元人才补贴配套。服务期内,在洪湖城区工作的研究生,本人(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免租金入住市“人才公寓”。如房源不足时,按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为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贴,租房补贴由市财政全额保障。在乡镇工作的研究生,住房由用人单位保障。引进的研究生人才,享受的人才津贴及住房待遇年限均为3年。
(四)引进人才子女在我市学校就读,由市教育局优先安排。配偶工作问题经申请,由用人单位协商有关部门,可采取调动、考核聘用等方式解决;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1年内由用人单位按照每月不少于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按政策主动为引进优秀人才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并每年定期开展健康体检、走访慰问等活动。
(五)引进的研究生人才,优先推荐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取得发明专利或科研成果的,优先推荐参评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奖项。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市政府专项津贴评选;优先推荐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业绩突出的,优先推荐为洪湖市各类人才奖项候选人。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和洪湖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及时公告。
(二)聘用名单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或聘用通知下发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改派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本次招引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公告中有关人才引进激励政策由市委人才办(咨询电话:0716—2211892)负责解释;招聘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716—2216865)负责解释;《岗位计划表》(附件)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洪湖市2024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岗位计划表》
中共洪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日
相关附件下载
-
相关招聘
-
2024年荆州洪湖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
-
为充实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队伍,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有关规定,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事业单
- 查看本文
-
2024年荆州洪湖市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公告(228人)
-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4年02月20日讯: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洪来洪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
- 查看本文
-
2023年荆州洪湖市总工会招聘协理员公告
-
事业单位招聘网2023年12月05日讯:为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工会工作力量,根据《湖北省工会协理员岗位管理办法》(鄂工办〔2023〕18号)和《荆州市工会协理员岗位管
- 查看本文
- 地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