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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忠县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9年10月15日讯: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忠县优秀村(社区)干部择优招聘忠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忠县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忠县行政区域内现任村(社区)书记、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截至2019年10月30日,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及以上;担任专职干部满6年及以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两类职务的任职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若曾任上述职务1年及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指未到41岁,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即2019年10月30日。
6.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7.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0月31日9:00—17:00;
(二)报名地点: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1室(忠州街道州屏环路57号),联系电话:54246481。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党工委)公章的《忠县2019年下半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选举结果的批复、任职文件或选举委员会公告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任职相关证明须经所在镇(街)签写“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委托他人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证件和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五)资格审查:县人力社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简章要求,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并现场告知审查结果。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如因考生不诚信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资格的,后果自负。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对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应说明理由。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名单一览表在报名时间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在忠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zhongxian.gov.cn/)予以公布。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2,若未达到该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或取消该岗位。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与考务等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采用客观性命题,用2B铅笔答题。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管理基础知识》,每科分值为100分。
(二)面试
面试人选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或取消该岗位。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各面试考官评判理由、评定分数,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和地点于11月12日前在忠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zhongxian.gov.cn/)予以公布。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在忠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
公开招聘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与招聘有关的事项,在忠县人民政府网上(网址:http://www.zhongxian.gov.cn/)发布。
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30%+管理基础知识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村(社区)工作年限长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一次性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本简章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处理。
六、选岗
体检合格者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村(社区)工作年限长者优先。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忠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考核总成绩和拟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并将本人档案、《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报考人员如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放弃者,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公开招聘(录)考试。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本《简章》由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县人社局 023-54246481
通讯地址: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州屏环路57号
邮政编码:40430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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